首 页
走进龙江家园
公司介绍
企业理念
发展历程
企业荣誉
销售网络
产品中心
金珍系列
醇柔系列
珍品高粱
原珍系列
爽朗系列
龙江家园产品系列
新闻资讯
公司动态
媒体聚焦
行业资讯
主题活动
人才招聘
人才理念
招聘信息
员工天地
爱心公益
在线采购
在线采购
我要投标
在线招商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你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动态
公司动态
媒体聚焦
行业资讯
主题活动
饮料酒标签通则10月1日实施
2007/8/23
近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劝酒警示语将贴上酒瓶。2005年9月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规定,要在酒瓶标签上加贴“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酒警示语,其中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原定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为酒类企业旧标签库存量太大,无法及时完成更换,所以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实施。
上一页
返回列表
下一页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0755-84078008